奥美定受害者索赔千万 被告公司消失
08年06月16日
一种叫做奥美定(又名聚丙烯酰胺水凝胶)的人体组织替代物曾在国内广泛应用于注射隆胸等美容手术中。2006年4月30日,国家药监局以该产品“不能保证上市使用中的安全性”为由,停止了其在临床上的应用。由于许多手术患者在手术后出现不良反应,当年10月,部分奥美定受害者相继在长春、深圳对该产品的生产销售单位吉林富华公司提起集体诉讼。法院立案1年多后,21位受害者的案件终于在长春开庭。
6月16日,21名奥美定的受害者集体状告吉林富华医用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的案件,在长春市南关区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的起诉书上认为奥美定是一种有巨大缺陷的产品,对人体造成危害。他们认为,这几年生活的主要感受是奥美定带来的痛苦,包括乳房疼痛、视力下降、头发脱落、记忆力下降、乏力、嗜睡等等。为此,21位奥美定受害者将吉林富华公司和当初做手术的医院,以及提供产品质量保险卡的太平洋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254余万元。
由于第一被告吉林富华医用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和第二被告医院均没有出庭,庭审不得不推后。具体开庭时间尚未确定。法官称,法院给第一被告发的传票被退了回来,原因是该公司已经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