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华人打赢“高价美容官司”
08年06月23日
北青网消息,一位也门外交官的夫人张女士(外籍华人)07年底在北京一家美容院做眼袋保养、眼角提升等6项美容后竟然花费了9.5万元,而京城同类服务一般几千块钱即可。事后感觉吃亏的张女士一纸诉状将该美容院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人民币8万元。最近,张女士收到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她胜诉,由被告返还她多收的美容费8万元。
中消协法律顾问邱宝昌律师认为,对于“高价收费”,目前法官虽然可依据有关法律条款作出撤销或变更的判决,但这只能针对个案。类似案件的审理就很可能出现因法官而异、因法院而异作出不同判决。我国《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然而超过成本价的多少倍才算是“非法利润”,并没有明确说明,因此缺乏可操作性。为此,国家应尽快出台一部有效的、操作性强的反商业暴利的法律法规,从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