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殖器增粗手术致残 获赔8万
08年07月16日
2002年,广东佛山的黎先生认为自己生殖器不够粗壮而到某整形美容诊所接受生殖器充填增粗手术。手术后,黎先生感觉不能勃起,其后该诊所为黎先生取出了大部分填充物,但仍不能勃起且肿痛,于是多次到该诊所治疗。不料等肿痛消退后,又出现生殖器勃起障碍。
2004年,黎先生将为其做生殖器充填增粗手术的诊所告上法庭。经广东南粤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程度鉴定,确定黎先生属六级伤残。
法院一审认为该诊所的医疗行为与黎先生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判决责任人向黎先生赔偿残疾赔偿金5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近日,终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